一、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系學士班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 凡符合本系甄選規則所訂申請資格之經濟系學生(不含雙主修經濟系之外系學生)皆可提出申請。
三、 申請截止日:民國114年5月22日(四)中午12點前。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教師推薦函(一封)
5.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