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經濟學系碩士學位學程修讀五年一貫學、碩士學位學生甄選公告
【申請資格】本系學士班大三學生
本系學士班三年級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或
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數量方法(於微積分、統計學、經濟數學、數理經濟學、數理統計學、經濟計量學中任選一科)三科成績分別達到80分以上者
【應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教師推薦函一封
5.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申請方式:
備齊上述資料送至經濟學系辦公室(綜合院館南棟271032室)。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 年 05 月 20日(星期三)中午 12:00 截止申請
【其他】
申請表、推薦函及作業要點請下載附件檔案。
錄取五年一貫生資格者可於大四開始預先修習本系碩士班課程,透過碩甄或一般入學考試錄取本系碩士班後即可依規定申請學分抵免。(辦法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