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本系110學年度第2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公告(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申請學生)
依本校及本系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公告辦理之。
申請資格:
(1)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2)上學期學期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且在同班名次前三名以內者。
(3)提出研究計畫及代表性學期報告或學術著作經審查認定具研究潛力。
(4)經本系或相關學系(所)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
申請時間:111年3月16日至3月29日止。以通訊方式,於3月30日前掛號寄至本系(郵戳為憑);或以現場繳交方式於3月29日(二)17:00前送至本校經濟學系辦公室,逾時不予受理。
審查時間:111年4月1日至4月20日。
繳交資料:
(1)考生基本資料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及校方相關資料
(2)歷年成績單(學士班及碩士班)
(3)研究計畫
(4)代表性學期報告或學術著作。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6)推薦信2封。
上述(1)至(5)資料請依順序一式5份(內含正本1份),裝訂成冊。
面試日期:111年4月25日。相關資訊將於面試前三日公布於本系網頁。
成績計算方式:
(1)資料審查:40%
(2)口試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