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政治大學經濟學系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辦法辦理
2. 申請日期: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31日止。
3. 口試日期:108年4月22日(一)
4. 申請資格:
一、修業一年以上,且第一學年兩學期共修十八學分以上,上學期學期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且在同班名次前三名以內者;
二、提出研究計畫及代表性學期報告或學術著作經審查認定具研究潛力。
三、經本系或本校相關學系(研究所)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
5.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碩士班成績單正本一份;
三、大學成績單正本一份;
四、研究計畫及代表性學期報告或學術著作各一式五份;
五、推薦信二封。
請有意申請之碩一同學請於上述日期將相關文件備齊後,送至經濟系系辦郭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