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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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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24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課程學習地圖

博士課程總學分: 32 學分
  1. 必選課程(4學分)
    • 經濟問題研討(至少修4學期)
  2. 必修課程(15學分)
    博士班一年級
    • 個體經濟理論(三)、(四),各3學分
    • 總體經濟理論(三)、(四),各3學分
    • 經濟計量學(二),3學分
  3. 選修課程(13學分)
    • 得自行決定選修外所課程最多 9 學分。並經系主任、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核可後方能承認其學分
  4. 學位授予
    修滿規定科目及學分
    通過學科考試
    • 科目:兩科基礎科目(個體經濟理論、總體經濟理論)與一科專業科目(需修習相關課程(三)或(四),始得選考)。
    • 考試次數:同一基礎科目最多考 3 次;專業科目需在 7 個學期內通過;以上規定不通過者退學。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通過學位考試
    • 學生發表論文點數至少須達 10 點才能申請論文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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